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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2020年新开工装配式混凝土建筑206万平方米

发布时间:2021/03/04 点击量:
据记者了解,2020年,福建全省建筑业克服新冠疫情不利因素,持续推进建筑业转型发展,预计全年将实现建筑业总产值1.4万亿元,为福建省国民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今年将进一步做大福建省建筑业经济总量,建筑业总产值力争超过1.5万亿元。
 
2020年,福建住建部门贯彻落实省委和省政府工作要求,实施建筑业增产增效行动,组织两批198家建筑业企业参与,并取得积极成效。各地着力保障增产增效的生产要素,落实疫情防控费用,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厦门、福州、泉州、宁德等地先后出台扶持政策,支撑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省住建厅推动实施利用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合同申请贷款和月初提前拨付工程款等政策,组织解决竣工项目在短时间内无法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导致无法作为投标业绩使用的问题,修订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明确发包人应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禁止发包人以商业汇票等非货币形式支付进度款,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推行新型建造和组织方式。全年新开工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项目159个,总建筑面积689万平方米(其中,福州287万平方米,泉州206万平方米,漳州86万平方米);新开工钢结构建筑工程项目306个,总建筑面积682万平方米。重点地区和企业在推广装配式建筑过程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福州市的产业政策环境、工业化生产能力和市场规模均处于全省领先地位,被住建部确定为全国第二批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企业等5家企业评为第二批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泉州市开发应用装配式建筑信息管理平台,实现装配式建筑认定流程可视化、资料存储数字化、管理信息化。漳州市实行装配式建筑的建筑、结构、机电设备一体化设计并采用BIM技术。
 
省住建厅印发《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和《关于装配式建筑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程》,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整体水平。以装配式建筑为重点,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印发实施我省首份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和模拟清单计价与计量规则。自新规实施以来,各地已有64个国有投资项目实施工程总承包模式。支撑建设单位探索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2020年以来各地已有16个国有投资项目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
 
着力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创新完善工程招投标制度,规范投标保证金管理,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厦门市积极探索招投标制度改革,出台招投标“评定分离”办法和台湾建筑企业参与施工招投标活动政策。开展全省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完善施工招投标制度。各地运用信息化技术,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日常监管。据统计,2020年全省住建主管部门对36个招标项目的81家参与串通投标企业予以行政处罚,罚款共计1319万元。
 
开展中介机构行风整治专项工作,对116家造价咨询企业、16家招标代理机构予以通报批评。对通过弄虚作假手段骗取了资质的70家企业予以撤销资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30家企业违规“挂证”行为拒不整改的予以处理并予以信用扣分,对72个违规挂证人员依法撤销注册许可。省住建厅先后公布了两批21起建筑市场违法典型案例,在行业形成威慑作用。着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印发实施《福建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全面推行实名制信息化管理。
 
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加强疫情期间工程造价监测,实时反映市场价格行情。各地发布疫情期间人工费专用指数及计价措施,助力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结合住建行业重点工作,制订古建筑修缮工程计价规定、房屋建筑加固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工人实名制措施费计价规则。推动“四新”技术、满足投资管控和市场计价需求,发布人材机市场价格信息10.6余万条。出台施工过程结算办法,从源头减少工程款纠纷,缩短竣工结算时间。
 
今年福建住建部门将持续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超越,出台实施促进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超越的政策,印发我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进一步做大我省建筑业经济总量,建筑业总产值力争超过1.5万亿元。继续做好“六保”“六稳”工作,落实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帮助建筑业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推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同时,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力争今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23%。延伸装配式建筑产业链,与建材业融合发展,注重集成化应用,推广“三板”(预制墙板、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完善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提升装配式建筑设计质量,推进实施装配式设计标准化、模数化以及部品通用化。探索建立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信用评价及应用机制,保障预制构件生产质量。深化组织方式改革,继续在政府投资项目推行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组织方式。
 
此外,着力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各级住建主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清理涉及地方保护主义政策。持续推进招投标网上运行公开,完善施工招投标制度和招标文件范本。发挥招投标大数据分析功能,对数据异常企业实施重点监管,严肃查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量身定做等违法行为。开展建筑市场“双随机”检查,通报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优化调整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继续实施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加强对严重违法行为企业的惩戒力度。培育发展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持续推进劳务实名制信息化管理。落实施工过程结算制度,开展房建市政项目工程款拖欠清理,打击恶意欠款欠薪行为。
 
关于2020年建筑业重点工作实施情况的通报
 
闽建办筑〔2021〕1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2020年,全省建筑业克服新冠疫情不利因素,持续推进建筑业转型发展,预计全年将实现建筑业总产值1.4万亿元,为我省国民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现就2020年我省建筑业重点工作实施情况和今年工作安排通报如下:
 
一、2020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开展建筑业增产增效行动。贯彻落实省委和省政府工作要求,实施建筑业增产增效行动,组织两批198家建筑业企业参与,并取得积极成效。各地着力保障增产增效的生产要素,落实疫情防控费用,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厦门、福州、泉州、宁德等地先后出台扶持政策,支撑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省厅推动实施利用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合同申请贷款和月初提前拨付工程款等政策,组织解决竣工项目在短时间内无法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导致无法作为投标业绩使用的问题,修订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明确发包人应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禁止发包人以商业汇票等非货币形式支付进度款,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二)推行新型建造和组织方式。全年新开工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项目159个,总建筑面积689万平方米(其中,福州287万平方米,泉州206万平方米,漳州86万平方米);新开工钢结构建筑工程项目306个,总建筑面积682万平方米。重点地区和企业在推广装配式建筑过程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福州市的产业政策环境、工业化生产能力和市场规模均处于全省领先地位,被住建部确定为全国第二批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企业等5家企业评为第二批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泉州市开发应用装配式建筑信息管理平台,实现装配式建筑认定流程可视化、资料存储数字化、管理信息化。漳州市实行装配式建筑的建筑、结构、机电设备一体化设计并采用BIM技术。省厅印发《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和《关于装配式建筑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程》,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整体水平。以装配式建筑为重点,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印发实施我省首份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和模拟清单计价与计量规则。自新规实施以来,各地已有64个国有投资项目实施工程总承包模式。支撑建设单位探索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2020年以来各地已有16个国有投资项目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
 
(三)着力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创新完善工程招投标制度,规范投标保证金管理,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厦门市积极探索招投标制度改革,出台招投标“评定分离”办法和台湾建筑企业参与施工招投标活动政策。开展全省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完善施工招投标制度。各地运用信息化技术,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日常监管。据统计,2020年全省住建主管部门对36个招标项目的81家参与串通投标企业予以行政处罚,罚款共计1319万元。开展中介机构行风整治专项工作,对116家造价咨询企业、16家招标代理机构予以通报批评。对通过弄虚作假手段骗取了资质的70家企业予以撤销资质,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30家企业违规“挂证”行为拒不整改的予以处理并予以信用扣分,对72个违规挂证人员依法撤销注册许可。省厅先后公布了两批21起建筑市场违法典型案例,在行业形成威慑作用。着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印发实施《福建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全面推行实名制信息化管理。
 
(四)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加强疫情期间工程造价监测,实时反映市场价格行情。各地发布疫情期间人工费专用指数及计价措施,助力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结合住建行业重点工作,制订古建筑修缮工程计价规定、房屋建筑加固工程预算定额、建筑工人实名制措施费计价规则。推动“四新”技术、满足投资管控和市场计价需求,发布人材机市场价格信息10.6余万条。出台施工过程结算办法,从源头减少工程款纠纷,缩短竣工结算时间。
 
经研究,对积极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厦门市建设局予以通报表扬,对推进装配式建筑成效突出的福州市城乡建设局、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予以通报表扬。
 
二、今年工作安排
 
(一)以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打好“十四五”开局之年,持续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超越,出台实施促进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超越的政策,印发我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进一步做大我省建筑业经济总量,建筑业总产值力争超过1.5万亿元。继续做好“六保”“六稳”工作,落实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帮助建筑业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推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力争今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23%。延伸装配式建筑产业链,与建材业融合发展,注重集成化应用,推广“三板”(预制墙板、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完善装配式建筑标准体系,提升装配式建筑设计质量,推进实施装配式设计标准化、模数化以及部品通用化。探索建立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信用评价及应用机制,保障预制构件生产质量。深化组织方式改革,继续在政府投资项目推行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组织方式。
 
(三)着力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各级住建主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清理涉及地方保护主义政策。持续推进招投标网上运行公开,完善施工招投标制度和招标文件范本。发挥招投标大数据分析功能,对数据异常企业实施重点监管,严肃查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量身定做等违法行为。开展建筑市场“双随机”检查,通报建筑市场违法行为典型案例。优化调整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继续实施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加强对严重违法行为企业的惩戒力度。培育发展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持续推进劳务实名制信息化管理。落实施工过程结算制度,开展房建市政项目工程款拖欠清理,打击恶意欠款欠薪行为。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1年1月12日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思路》的通知
 
泉建办〔2021〕11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项目建设指挥部,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台商投资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行。 
 
附件:《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思路》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26日                            
 
附件: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思路 
 
2020年,市住建局坚持以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的正确领导下,推动全市住建事业取得新的成效。 
 
一、2020年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践行初心使命,疫情防控展现担当。按时保质完成市传染病医院防控病房建设任务;紧抓在建工地、物业小区疫情防控主阵地,40名住建干部驻村参与一线抗疫,战疫事迹得到住建部网站发文报道。及时出台一系列复工复产措施政策,统筹做好工人返岗、建材供应、工地防疫等工作;全面施行房地产销售线上认筹,中心市区23个项目完成线上摇号销售,复工复产经验获王市长批示“抓得紧,抓得实!” 
 
(二)服务六稳六保,城乡建设攻坚发力。一是城市环境品质持续提升。先后实施促“六稳六保”、畅通“内循环”“双循环”等城建专项攻坚行动,全力备战世遗大会和市中运举办,推进281个城乡面貌品质新提升项目建设。晋江下游生态整治工程(一期)、市公共学问中心项目在省委、省政府项目检查中成为典型示范。二是片区更新改造全面推进。开展“新片区更新改造大比拼”,策划实施32个片区更新改造。北峰西华洋、繁荣大道及棚户区、南埔山片区开工建设;东海后埔、城东南滨江启动征迁;县(市、区)13个片区更新改造完成投资105亿元。三是便捷交通体系加快构建。梯次实施“聚城畅通”工程,江滨南路南安段和省道215线基本完工;城东至北峰快速通道通车;武荣大桥、刺桐大桥南节点开工建设;打通鲤城紫山路、洛江滨江大道、泉港区海南街一中段等28条“断头路”,新增停车泊位6508位。四是“住有所居”走在全省前列。开工297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完工152个,惠及5.6万户家庭。策划8个老旧片区改造试点,改造模式向街区、片区改造转变。丰泽、鲤城、洛江老旧小区改造完成情况位居全市前列。基本建成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1.27万套,项目投资全省第一,新开工及基本建成数全省第二。推动安置房建设向安置型商品房模式转变,完成15个回迁安置项目,6个项目获“全省和谐征迁示范项目”。五是美丽宜居乡村逐步形成。大力推进4个省级村镇住宅小区、60个农房整治示范村镇试点建设。石狮、晋江、安溪小城市培育试点改革推进有力。完成2055个村庄房前屋后整治,整治裸房2.08万栋。永春人居环境整治试点创建成效明显。圆满完成脱贫攻坚收官战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硬指标”,惠安获评全国农村危房改造激励县。六是历史学问保护成效明显。稳步推进古城综合提升工程,中山中路保护提升项目进入收尾,承天巷、旧馆驿等29条古城街巷启动保护提升。提升17个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完成21个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挂牌保护42个中国传统村落,保护修缮162处历史建筑。试点历史建筑保护楼长制,任命270处“楼长”参与保护管理。 
 
(三)畅通内外循环,产业发展再增动能。一是建筑业支柱产业作用突显。开展建筑业增产增效行动,总产值居全省第三。德化、安溪、泉港产值比增均达6.5%以上。全市新增1家特级资质企业、22家一级资质企业,招引回归12家高资质企业。新增装配式建筑项目面积居全省第二,方圆建设集团有限企业产业基地获“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称号。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超额完成任务。二是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平稳。房地产开发投资、销售和商品房供应保持平稳合理。出台《泉州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试行)》,有效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台商区率先推广全装修商品房项目,并探索建立体系化全装修工程监管机制。 
 
(四)聚力强基促稳,行业监管持续强化。一是行业行风整治力度空前。组织近万人次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全市查处违法企业196家、个人50人,处罚金1182万元;公布“红黑榜”名单166家、黑名单企业15家;市本级立案查处违法企业53家,处罚金160万元,推动1条扫黑除恶线索转化立案,一执法案件获全市年度优秀执法案卷。二是工程质量安全真抓严管。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活动监管的若干意见》,强化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两场联动”,督促整改施工安全隐患13015处,立案查处74宗违法行为。泉州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PPP项目获评国家优质工程奖,7个项目获“省优质工程奖”。建立一支81人的消防审验专家队伍,推动97家民办幼儿园办理消防审验手续,获评“市直单位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完成优秀单位”。三是房屋安全整治深入彻底。开展房屋安全“百日大整治”,摸清全市房屋底数,实现人员密集场所隐患处置“见底清零”。率先实行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房屋安全整治经验在《中国建设报》及住建部官网刊发。四是物业服务管理更加规范。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提高到90.6%,累计成立小区业委会765个、其中“红色业委会”408个,物业小区矛盾调解机制实现全覆盖。安溪成立全市首个县级物业服务行业党委。五是“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深入推进工程审批制度改革,“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占比提高到97.96%,圆满通过全国营商环境评估。 
 
(五)突出党建引领,队伍建设迸发活力。一是从严治党深入落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兴起“大学习”热潮,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1263”机关党建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组织召开廉政警示教育活动4次,对重点岗位人员组织廉政谈话200多人次,有效筑牢纪律防线。二是争先创优氛围浓厚。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全力备战创卫迎检,连续5届获评省级文明单位,获评全市军民共建先进单位和文明行业、精神文明创建先进集体。全系统10个单位获省、市级文明单位。信访服务、政务信息持续蝉联市直单位优秀行列,人才工作、项目攻坚、双拥、妇儿等各项工作成效喜人,全年10余次获市级以上表彰表扬。三是局属单位工作亮点纷呈。总工办完成4个项目初步设计技术审查、10个项目消防验收,深入开展全市房屋安全鉴定质量监督检查。造价站及时出台疫情期间造价调整依据,根据市场行情适时调整市场人工单价、人工费指数,高效服务项目建设。征收中心推动15个项目完成回迁安置。质安站完成36个项目竣工验收,1个受监工程荣获国家优质工程奖。培训中心完成建筑类岗位考核培训8387人次,积极推进建筑特种作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积极推进代建管理工作,推进晋江下游生态整治(一期)、公共学问中心PPP 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城建档案馆完成500个项目计6.2 万卷的馆藏档案数字化工程,接收77 个工程项目共1.05万卷电子档案。装饰装修站持续抓好二次装修项目质量监管工作。南建博物馆筹建办开展西华洋片区改造前期传统建筑构件保护工作,出版《泉州市南建筑博物馆馆藏碑刻选》。房屋交易中心办结房屋交易业务4.5万宗,基本实现房屋交易管理业务“一网通办”,一站式联动过户便民模式在全省推广。公房所简化公维金提取审批,推动泉州市住房租赁服务与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白蚁所完成新建房屋白蚁预防施工质量监督636万㎡,复查592万㎡。房屋安全鉴定所完成房屋鉴定99宗,建筑面积2.3万㎡。测绘队完成房屋测绘640万㎡,二手房交易测图10985宗,房屋动迁签约2238宗。 
 
 二、“十三五”期间发展情况 
 
(一)着力“环湾聚城”,大手笔推进新城建设。推进多组团新区开发,逐步确立泉州江海城相融的大城市格局。中心城区面积由“十二五”末的206.5平方公里拓展至235平方公里,城镇化率从63.6%提高到68.5%。建成“四个花瓣”“水线”等一批城市新地标,人居环境不断提升,宜居宜业宜创新的现代化新城逐步形成。 
 
(二)着力“学问兴城”,高标准推动古城活化。实施国家“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试点,将6.41平方公里的泉州古城打造成见人见物见生活的“活样本”。新增省级以上历史学问学问街区3个、名镇7个、名村9个、传统村落61个;公布历史建筑1589处,数量全省最多;对全市2个历史学问街区、2个名镇、20个名村传统村落开展常态化保护,努力守护泉州文脉。 
 
(三)着力“住有所居”,高水平营造宜居环境。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6.29万套,14.8万户居民从棚户区搬出、住进新房,全市城镇保障性住房常住人口覆盖率达23.93%。开工385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惠及9万户家庭,群众居住条件不断改善。在全省率先实行分片区调控和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新模式,房价收入比始终处在6-8的合理区间,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 
 
    (四)着力“以乡促城”,全域化建设美丽乡村。推动22个镇级小城市培育试点建设,创建16个特色村镇,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县域城、镇、村协调发展,加快就近就地城镇化。实施796个美丽乡村建设,创新“六个一”“以赛促改”工作法,整治福厦铁路、沈海高速泉州段沿线以及75条城乡重要通道景观风貌,整治农房近3万栋,乡村风貌更加美观。 
 
(五)着力“实力兴城”,高质量推动产业升级。建筑业产值总产值稳居全省前三;全市特级总承包企业达4家,居全省第二,一级资质企业达180家,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连续4年获省住建厅通报表扬。竣工绿色建筑占比逐年提升到2020年的80.48%。 
 
(六)着力“品质创城”,全方位提升行业管理。建立涵盖7类市场主体9类中介机构的“1+38+N”住建行业监管信用评价体系,累计“双随机”检查企业5030家次,公布“红黑榜”及行政处罚名单769家。全省率先采用建设工程移动信息化安全执法检查,首创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机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90个工作日内,施工图纸审查实现“多审合一”,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但存在的问题更不容忽视:疫情形势复杂多变,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繁重,农村“裸房”整治量大面广,安全生产监管压力持续,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仍待健全等等,必须认真对待、积极改进和切实解决。 
 
三、“十四五”工作思路 
 
“十四五”是我市在新的起点上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的关键五年。全市住建系统将坚持以习大大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全省住建工作会议,省、市城市和农村建设工作会议以及市委全会部署要求,不断加快我市住建事业发展步伐。 
 
(一)坚持以跨江跨域发展为方向,推动环湾城市建设。对接落实全省“两极两带三轴六湾区”战略格局,高标准推动跨江发展、跨域融合,加快新区(组团)建设,推动新区古城联动发展。力争到2025年,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达255平方公里,全市城镇化率达72%,城市综合承载力、辐射带动力和核心竞争力得到显著提升。 
 
(二)坚持以提升居住品质为目标,系统推进城市更新。持续推进片区更新改造,打造一批基础设施健全、高端功能完善、城市形象良好的片区。基本完成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补齐设施短板,建成一批“完整社区”“未来社区”。完成19个聚城畅通工程,每个县(市、区)每年实施改造不少于3条以上的“断头路”,每年建成投用5000个以上公共停车泊位。 
 
(三)坚持以提升人居环境为目标,统筹乡村建设发展。开展乡村建筑风貌提升专项行动,每年整治既有农房2.5万栋以上,创建一批农房整治示范乡镇、村庄。实施历史学问保护利用行动,建立全市历史学问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名录和体系,实现监管体系全覆盖。 
 
(四)坚持以改善居住条件为目标,完善两个住房体系。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和住房市场体系建设。建立稳定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大力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五)坚持以智能制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为重点,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建筑产业转型升级行动,推动建筑产业“质”“量”双突破,实现建筑业总产值达到2800亿元,全市一级以上资质建筑企业达230家以上,稀缺专业一级资质企业达20家以上,培育“行业单打冠军”10家以上,建成特色产业园区5个以上。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达到98%以上。 
 
(六)坚持以社会治理现代化为方向,推动行业改革创新。进一步推进住建系统信用评价和成果应用。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压实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强化工程消防审验标准化、规范化。深入推进房屋结构安全治理专项行动,健全房屋安全常态化管理制度,实现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健全完善统一的工程审批体系。 
 
四、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起步之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全市住建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工作部署,以开展“城乡品质提升年”活动为主线,全方位推动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超越,在泉州打造“海丝名城、制造强市、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进程中勇当生力军,开创“十四五”住建事业新气象。 
 
(一)聚焦“城市更新”,开创城市建设新局面。 
 
围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实施“跨江发展、跨域融合”战略,全力推动城市更新,持续推进环湾城市建设。 
 
1.大力推进片区更新改造。加快全市32个片区更新改造,中心市区新启动鲤城龙头山、新华路北拓、后渚莲垵、城东西福等8个片区改造提升,加快鲤城聚宝城南学问街区、泉州火车站及周边片区改造前期研究。推广安置型商品房建设模式,继续推动“十三五”期间未改造完成的项目。在全市打造3个新区建设示范样板、3个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样板。 
 
2.全面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启动492个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完成145个续建老旧小区改造,确保新改造完工2.5万户以上。中心市区启动铭湖、后坂、东美等8个老旧街区改造,其他县(市、区)各策划实施不少于1个老旧街(片、社)区整体改造提升项目,在全市打造3个老城更新示范样板。统筹布局各类公共服务设施,探索各具特色、示范引领全市乃至全省的“未来社区”样本。 
 
3.加快完善综合交通体系。推进实施15个“聚城畅通”续建项目。加快贯通中环城路和一重环湾快速路,开工建设晋江西滨至石狮大道段以及站前大道鲤城段南延伸至池峰路、通港东街快捷化改造,推进刺桐大桥南节点改造;加快池峰路南延伸至凤池路、晋新路快捷化改造前期。加快中心市区至县域“多向放射线”建设,开工晋江世纪大道南延伸至科院路3个项目,推进武荣大桥建设,开展北迎宾二期改造工程前期。每个县(市、区)改造不少于3条“断头路”,中心市区改造10条以上“断头路”,全市新增停车泊位5000位以上。 
 
4.持续推动山水田园城市建设。配合实施18个生态连绵带项目,重点打造晋江、洛阳江生态景观展示面,启动晋江南岸(鲤城段)整治提升,建设依山傍水、显山露水的生态廊道。倒排推进世遗大会和世中运环境整治,做好22个申遗点周边、152条重点线路沿线的综合整治,在重要通道沿线新打造一批精品段、景观带。 
 
5.不断加强历史学问保护。一是抓保护。贯彻落实历史学问保护利用九条措施,全面完成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挂牌保护,新公布一批历史建筑,抢救性保护100处以上的传统建筑。再公布一批“泉州市传统建筑名匠”。二是抓提升。攻坚世遗大会“六个一批”“一城七线”历史学问保护利用新提升项目,完成29条古城街巷综合提升工程,试点保护提升2条以上历史学问街区、8个以上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三是抓机制。抓紧出台《泉州市历史学问名城保护条例》《泉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历史学问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离任交接制度,推广历史建筑保护楼长制,完善长效保护机制。 
 
(二)聚焦“住有宜居”,推动居住条件新改善。 
 
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解决好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任务要求,实施居住条件改善行动,加快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1.深化房地产市场供给侧改革。抓差异化调控。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继续实行“限房价、竞地价”,探索“熔断”“竞配建”机制、“竞拍地价+开发成本=限制房价”竞拍机制,出台《泉州市稳定房地产市场城市主体责任制实施细则》,推动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责任落实。抓规范化管理。建立完善从规划设计、土地供应、施工建设、竣工交付到物业管理的全链条监管机制,鼓励现房销售,提升住宅品质。防范化解市场风险,加快历史遗留项目处置,防范新增烂尾项目。 
 
2.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项目1.67万套以上,促进住房保障方式向政府、企业和其他机构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转变。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坚持新建、改建、筹集并举,积极探索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工改租、商改租等政策。全市新增各类租赁房源1.5万套以上,政策性租赁住房3000套以上。 
 
3.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全面实施《泉州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试行)》,完善租金调控措施,规范租赁市场行为;探索建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制度,严厉打击“高进低出”“长收短付”、违规使用“租金贷”等行为,防治租赁市场乱象。 
 
4.持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开展物业小区示范达标项目创建行动,新创建示范达标小区20个以上。出台《泉州市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导则》,引导业委会规范发展。常态化推进物业小区安全隐患整治三年行动,持续巩固物业小区创城创卫成果,不断提升住宅小区环境。 
 
(三)聚焦“智造创新”,增强产业发展新动能。 
 
加快推动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推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提升支柱产业地位作用。 
 
1.持续壮大建筑产业实力。抓结构优化。帮扶晋升一批特级企业、一级资质企业,力争产业集中度再提高2个百分点。抓品牌培育。培育古建筑、石材幕墙安装等专业承包企业10家以上。抓产业集群。加快打造建筑业服务产业园、绿色建筑科技全产业链研发型产业园、智能家居智慧产业园等7类特色产业园区。 
 
2.推进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推广应用“泉州市装配式建筑信息服务平台”,试点1-2个装配式钢结构高层商住项目,新增1-2个装配式PC生产基地,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提升高星级绿色建筑比例,持续提高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物比例。 
 
3.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加大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力度,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监管,深化挖掘招投标大数据并实施差异化监管,从严查处弄虚作假、围串标、转包和挂靠等行为,推动劳务实名制、工资专户落实。加强勘察设计行业专项整治力度。开展2-3场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执业素质和法治意识。 
 
4.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全面施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活动监管的若干意见》(泉政办〔2020〕38号)《印发泉州市房屋建筑工程“网格化”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0〕54号),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抓全链条监管。启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智慧管理平台建设,推行工程质量检测全过程实时视频监控,建立健全从工地到预拌混凝土企业的“延伸检查”机制。抓文明施工。推广第三方考评机制,修订《泉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围挡图集》,启动闽南学问围挡提升行动;推动工地、搅拌站全面安装抓拍系统,确保渣土运输进出场留痕可追溯。抓责任夯实。深化安全生产关键责任人在岗履职专项整治,开展危大工程全覆盖检查并落实差异化监管,推动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落实。 
 
(四)聚焦“乡村建设”,开启新型城镇化新阶段。 
 
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同频共振,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就地城镇化和以县域为单位的城乡统筹发展。 
 
1.提升乡村建筑风貌。开展乡村建筑风貌提升专项行动,建设永春县“崇尚集约建房”试点,打造5个新时代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整治既有农房2.5万栋以上,创建一批农房整治示范乡镇、村庄。推动宜居示范农房和美丽农房建设,加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管理,组织建筑企业、建筑师下乡,提升农房设计建造水平。 
 
2.开展集镇环境整治。精选一定规模、资源良好的集镇居民集中区实施微整治,每个县(市、区)各选择一个乡镇所在地集镇启动环境整治,全市打造10个集镇环境整治样板。继续推进16个市级特色村镇建设,打造各具特色、优势互补、镇村融合的特色小镇和特色乡村。 
 
3.巩固危房改造成果。继续实施低收入群体的危房改造工程、“同心安居工程”,完成3000余户农房抗震改造试点建设。推进农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6月底前完成非经营性农村自建房的全面复核和经营性农村自建房的隐患整治。 
 
4.推进流域水环境提升。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推动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落细落深、见实见效,进一步构建洛阳江流域持续向好的河湖面貌。 
 
(五)聚焦“深化改革”,激发行业发展新活力。 
 
深刻汲取“3·7”事故教训,不折不扣落实国务院事故调查报告要求的整改任务,纵深推进行业内部改革创新,努力提升全市住建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1.持续完善“1+38+N”行业监管体系。对“1+38+N”规范性文件再次进行修订,2月底前完成初稿。启用“信用管理平台”二期,将平台使用功能延伸至县一级住建主管部门,建立市县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向县(市、区)拓展,提升行业监管质量和效率。 
 
2.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推进农村房屋安全复核整治、钢结构厂房等专项整治,建立房屋安全“一楼一档”,基本消除房屋安全隐患。有序推进城市危房改造、规范农房建设、工业厂房升级、历史“两违”处置等四大工程,建设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建立房屋安全行业核查、“健康绿码”等常态化管理机制。 
 
3.提升消防审验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完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培训体系。加强建设过程监管,严格消防产品、材料质量源头管控。成立市消防技术服务中心,完善消防验收专家库,强化消防验收专业技术保障。 
 
4.进一步深化住建领域“放管服”改革。开展住建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对标先进地区,全面开展并联审批和联合验收工作,落实“一张蓝图、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套机制”和“强制并联”,推进改革政策有效落地。 
 
(六)聚焦“党建引领”,推动队伍素质新提升。 
 
围绕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住建干部队伍,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加强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坚定不移推进从严治党,提高干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水平。 
 
1.推动政风行风持续好转。一是不断提高党建质量。认真开展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扎实开展模范机关创建,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学习新思想作为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实行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三是持续抓好行风整治。扎实开展住建行业行风专项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筑市场打非治违等活动,重拳打击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全力遏制行业乱象问题。 
 
2.提升机关综合管理水平。持续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强化文明单位动态管理,不断提升行业文明水平。有序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依法推进住建领域信访服务、安全维稳、反恐工作,推动平安单位建设。 
 
3.加强住建人才队伍建设。把人才队伍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树立整体人才观,抓好公务员、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使用和管理,提升人才队伍整体水平,为全市住建事业发展汇聚智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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