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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

发布时间:2023/01/05 点击量:
合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合肥市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建审改办〔2022〕23号
 
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合肥市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合肥市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合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
 
合肥市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大大总书记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2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1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民用建筑和低风险工业建筑项目中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改革现行工程建设管理流程和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探索建筑师负责制的服务模式和管理手段,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专业优势和技术主导作用,为建筑工程提供全周期设计、咨询等服务,培养一批复合型专业人才,鼓励设计创新,提升工程建设建筑品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工作经验。
 
二、试点范围
 
合肥市行政区域内的民用建筑项目和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优先在以下类别项目中试点:
 
(一)中型及以下规模的商业学问服务、教育、医疗、康养设施项目和低风险工业建筑等项目;
 
(二)全过程工程咨询和工程总承包项目中以设计单位主导或担任技术统筹和管理的项目;
 
(三)城市更新改造类项目、乡村建设类项目。
 
三、试点计划
 
(一)遴选部分项目启动试点。2022年,确定“青年路板块城市更新 EPC工程总承包”等5个项目为建筑师负责制试点项目,启动试点工作。
 
(二)政府投资项目择优试点。2023年,高新区、经开区、新站区、安巢经开区、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市重点工程建设局分别遴选试点项目不少于1项。2024年起,各县(市)区、开发区、自贸区合肥片区每年遴选试点项目不少于1项,市重点工程建设局每年遴选试点项目不少于2项。
 
(三)社会投资项目自主申报。按照《合肥市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实施方案(试行)》认定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实行建筑师负责制。坚持自主、自愿的原则,支撑其它社会投资项目自主申报试点。
 
四、组织实施
 
(一)建筑师团队选聘
 
建设单位可依法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直接委托等方式选聘建筑师团队。按质择优采购设计咨询服务,主要参考建筑师的工程业绩、专业经验、对项目的策划提案等。工程设计报价在招投标评标中的权重可适度减低或不予考虑,以鼓励建筑师加大投入,提升项目价值,增加投资回报。
 
(二)服务内容
 
实行建筑师负责制的建筑师团队服务范围为建筑工程全过程或部分主要阶段 (至少应包含工程设计、招标采购、合同管理三个阶段)。鼓励采取建筑师负责制的试点项目委托建筑师团队完成规划设计、策划咨询、工程设计、招标采购、合同管理、运营维护等阶段以及其他附加服务的全部或部分服务内容。《建筑师服务内容清单》详见附件。
 
(三)相关法律责任和权利义务
 
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负首要责任,应确保建设活动满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责任建筑师在提供建筑师负责制的项目中,应承担相应法定责任和合同义务,因设计质量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设计企业承担符合合同约定的赔偿责任,并有权向责任建筑师进行追偿。建筑师负责制不能免除总承包商、分包商、供应商和指定服务商的法律责任和合同义务。
 
(四)服务收费
 
建筑师负责制服务收费应在项目投资中列支。实行建筑师负责制的项目应结合项目规模、服务内容和复杂程度,按照责权利对等、优质优价的原则,合理确定建筑师负责制服务收费,并在合同中予以约定。鼓励实行建筑师负责制的项目按照国际惯例的模式取费,将投资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等各专项服务费累加后,再加上建设项目管理费计算;附加服务、零星服务或变更等,推荐按照人工时法计费。
 
(五)责任保险 
 
探索建立完善的建筑师负责制保险体系。推动试点项目的建设单位投保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设计单位投保工程设计责任险,实现建设流程保险全覆盖。借鉴国际上专业人士职业责任保险制度,探索推行建筑师等专业人士的个人职业责任保险,鼓励设计单位积极为建筑师团队投保,将其纳入企业设计责任保险体系。
 
五、优化审批
 
(一)优化项目招标。试点项目在取得地块规划条件后,建设单位即可开展招标,委托建筑师团队开展咨询服务和建筑设计,并办理立项和规划审批等手续。
 
(二)试点项目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对实行建筑师负责制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实行建筑师自审,并承诺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及编制深度等要求,有关部门进行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各项行政事项不再将施工图审查作为申报要件。
 
(三)施工许可办理实行告知承诺制。试点项目可采取告知承诺制先行申请办理施工许可,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将全部施工图上传“合肥市数字化审图平台”,对上传施工图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予以确认。
 
(四)试点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可按照“多测合一”的方式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开展竣工测量和不动产测绘。
 
(五)鼓励合肥市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在试点项目中进一步先行先试,对试点项目优化审批方式。
 
六、保障措施
 
(一)监督引导。市城乡建设局会同发改、规划、公管、重点建设等部门结合职责在项目立项、规划、招标、建设等环节做好服务引导和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试点工作顺利开展,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二)信用管理。加强设计行业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和对试点项目及建筑师团队的诚信管理。建筑师及其团队受注册建筑师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并接受服务对象、行业组织和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三)保险担保。鼓励试点项目的建设单位投保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设计单位投保工程设计责任险,鼓励设计单位积极为建筑师团队投保,将其纳入企业设计责任保险体系。
 
(四)行业服务。积极发挥行业组织的专业服务功能和桥梁纽带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开展建筑师负责制专业课题研究和试点政策跟踪评估等服务工作,适时展开相关经验总结交流、业务培训、信息公开共享等工作;鼓励行业组织针对建筑师负责制项目设立独立奖项开展评先评优活动,并通过优先推荐参与评优评奖活动等措施,引导和支撑设计企业和建筑师积极开展建筑师负责制业务。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仍按现行基本建设程序实行。
 
附件:建筑师服务内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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