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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9/07/24 点击量:
7月18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四川省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的批复》显示,成都、绵阳、广安、宜宾、甘孜、凉山6个市(州)将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尽快探索出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推进模式。
 
统筹钢结构装配式产业基地 带动“上下游”发展
 
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报请审定<四川省推进装配式钢结构住宅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请示》(川建〔2019〕54号)的文件显示,为深化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为抓手,打造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产业集群,培育钢结构装配式骨干企业,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体系建设,形成可推广的试点经验,促进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四川省将制定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规划和实施路径,加大政策支撑,建立多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引导市场主体开发建设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统筹建设钢结构装配式产业基地,科学配置产能,带动上下游产业同步发展。
 
同时,鼓励研究开发与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相关的技术、标准、工法,建立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技术体系、标准体系、市场监管体系和质量评价认定体系,加快形成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的市场机制和发展环境。此外,以试点城市和示范基地、示范项目为引领,推进重点领域和优势区域率先发展,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试点工作经验,推动建立成熟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体系。
 
将在成都、绵阳、广安、宜宾、甘孜、凉山6个市(州)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推动形成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模式。到2022年,全省培育6—8家年产能8—10万吨钢结构骨干企业,培育2—3个钢结构产业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10家以上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的新型墙材和装配式装修材料企业。新开工钢结构装配式住宅500万平方米以上。
 
引导和推动商品住宅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方式
 
据悉,四川省在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中,将重点落实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首先,积极稳步推进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在保障性住房、易地扶贫搬迁、新农村建设、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农村危房改造、农房抗震试点等住宅建设项目应用,引导和推动商品住宅建设项目积极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方式。在凉山、甘孜等地区农村农房、民宿低层建筑中推广采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在宜宾长宁地震灾后重建农房建设中试点建设钢结构装配式农村住宅。
 
其次,加强扶持引导,培育一批集设计、生产、施工一体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骨干企业。加快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变革,推行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和工程总承包方式建设。引导钢铁企业和省内规模较大、技术能力较强的新型墙材、建筑材料、构配件等生产企业向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配套产业转型,开发与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配套的新型节能、绿色环保建筑材料,建立建筑主体与配套产品完整产业链。
 
第三,鼓励钢结构企业及其配套建材生产企业与设计、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技术合作,建立钢结构产业领域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构建钢结构科技创新产学研联盟。研究符合抗震设防、绿色节能标准要求的建筑结构体系,开发设计标准化、模数化、信息化、智能化的配套App,注重生产和施工技术研发创新。通过试点解决困扰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突出问题,逐步形成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的成熟技术体系。
 
第四,结合国家、行业、企业标准和四川省大部分地区高地震烈度特点,加快建立完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标准体系,推动钢结构构配件标准化。制定完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设计、构件生产、装配式施工、装配式装修、钢结构养护、质量检验、工程验收和评价认定等地方标准和图集,为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提供标准支撑。
 
第五,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项目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建立健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性能评价认证等制度,强化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项目防火、防腐、隔音等质量管理。组织专家对试点项目建设全程引导和评估,形成成熟的装配式钢结住宅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第六,建立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培养适应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发展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人才和产业技能工人,形成多层次的专业人员梯队。通过专题讲座、业务培训、继续教育等多种方式,提高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最高300万元支撑列入科技成果转化的示范项目
 
据了解,四川省将在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中提供多维度的政策支撑。在土地供应中,将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用地纳入供地条件,根据供地条件按照项目进度和时序优先保障用地。社会投资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项目,参照《四川省关于推进钢结构应用与发展的实施意见》相关政策实行。
 
统筹协调绿色建筑、产业发展、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外经外贸、节能减排、人才引进与培训等专项资金。对列入科技成果转化钢结构装配式示范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项目转化支撑。
 
加大财政资金支撑力度,统筹协调科技计划项目资金,围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相关关键技术攻关,支撑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科技公共研发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支撑并鼓励国家钢结构技术研究中心在四川省设立钢结构研究分支机构,大力推广和使用钒钛钢优质建筑钢材。
 
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依法依规规范行政许可事项,优化钢结构装配式行业发展环境。支撑优势钢结构专业承包资质企业在试点期间,转型升级为总承包房建资质。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允许将钢结构预制构件投资生产纳入进度考核。
 
依法依规加强对钢结构构件成品、原材料运输运价管理,严禁价外收费。对大件特种运输企业收取的道路损失补偿费、事故车辆拖车费、货站操作费和安检费、码头闸口费进行清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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